珠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用户注册协议
1 条款的确认
欢迎您使用珠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(以下简称“本中心”)网站,在用户注册过程中,您点击条款页面下的“我同意”按钮,即视为您已阅读、了解并完全同意条款中的各项内容。
2 用户注册
2.1用户承诺自觉遵守公共资源交易的法律法规及本中心的相关规定。
2.2用户提交资质证明材料待审核通过后,用户基本信息将在本中心网上进行公示并接受社会监督。
2.3 本中心将根据有关规定和系统功能设置向用户提供操作权限。
3 用户资料及保密
3.1用户需自行维护企业相关信息,保证在企业主体库提交的信息完整准确、真实有效,材料所述内容均为本企业真实拥有,无任何伪造、修改、虚假成分,自觉维护市场公平竞争,营造诚实守信的招投标交易环境。
3.2若有违法、不实、虚假信息一经查实,将取消用户资格,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将由用户自行承担。
3.3用户对自己的用户名、登录密码和电子密钥负保密和保管责任,并对该用户名下发生的所有行为承担责任,因密码被盗用或电子密钥的丢失引起的纠纷自行负责。
4 责任的免除
4.1在用户交易过程中,如遇以下情况,包括但不仅限于: 因不可抗力、系统故障、通讯故障、网络拥堵、供电系统故障、恶意攻击、第三方服务瑕疵、政策变化等原因及其他无法控制的情形可能导致的服务中断、数据丢失以及其他损失和风险,本中心无需为此承担任何责任。
4.2如用户利用系统差错、故障或其他原因导致的漏洞,损害本中心网站及任何第三方的权益,本网站将终止该用户进入本中心企业主体库资格,并保留法律追究的权利。
5 其它声明
5.1用户在交易过程中自觉接受本中心的监督管理。
5.2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,本中心有权进行处理:
(1)提供虚假材料,骗取本中心企业主体库用户资格的;
(2)采取行贿或其他不正当手段谋取利益的;
(3)提供虚假材料参加投标报价的;
(4)拒绝接受本中心检查或者不如实反映情况、提供材料的;
(5)违反本中心有关规定的其他情形。
5.3对上述的违规行为,除追究用户相应的法律责任外,本中心还有权选择下列一项或数项处理方式:
(1)在本中心网上公布;
(2)报交易监管部门处理;
(3)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处罚方式。
6 法律适用和管辖
本协议的订立、执行和解释及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国法律。如双方就本协议内容或其执行发生任何争议,双方应尽力友好协商解决;协商不成时,应向协议签订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。本协议签订地广东省珠海市香洲区。